驴友任性违规遇险 救援“账单”应该谁来付?(2)
时间:2018-08-15 11:42来源:网络整理编辑:体坛小子
登山服、登山鞋、头盔都是自己购买的,饮食和住宿也需要自己解决,交通方面的油钱、过路费,还有通讯费等也是必要开支。“像登山鞋,便宜的五六百,贵的一两千,可能几次救援就穿烂了。”
“像救援用的绳索,分为静态绳、动态绳和保护绳,便宜点的30块钱一米,贵的50块钱一米,一根50米的大绳,加上操作系统就要花费数千元。”孙志勇说,和消防官兵一样,他们的登山救援装备也很专业。“而且这些装备对安全要求极高,一旦绳子有磨损,就不能再使用,上升器和下降器一旦摔了,也要淘汰。”
孙志勇说,有些志愿者还自购了价格不菲的远红外成像仪、无人机等高科技设备,这也属于救援成本。“还有我们日常的救援培训,也是必要支出。”
“均摊下来,一次小型的救援,一名队员的花费估计在四五百元,遇上比较困难且耗时比较久的救援,一名队员的花费估计要一两千元,整个团队可能花费数万元。”孙志勇说,这些还只是能够看得到的成本,“像我们都有本职工作和自己的家庭,因为救援耽误的事情和付出的时间,那是没法计算成本的。”
驴友该不该为救援买单?
救助驴友该不该收费是一个老话题,但是每次驴友遇险事件发生后,总有关于驴友应不应该为救援买单的声音。
一种较为主流的观点认为,应该以被救助驴友的行为进行区分。驴友遵守法律和旅游景区的相关规定,开展相关的探险活动,遇险后政府和公共资源应当对遇险者实施无偿救助。如果驴友违反法律和景区规定,明知故犯,以身涉险,造成的救援费用则应该由自己买单。
但孙志勇并不十分赞成救助驴友收费,“没有人愿意拿自己生命开玩笑,我们不希望驴友因为害怕被收费而犹豫报警,那样只会增加我们的救援难度,我们希望遇险驴友能够第一时间报警,这也有助于我们的及时救援。”
记者梳理发现,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省市,遵循了上述主流观点中的原则,通过立法,对任性违规的驴友采取罚款的方式,让其承担一定的救助费用,以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
安徽:驴友违规遇险自付救援费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安徽省旅游条例》,对旅游者在禁止通行区域的探险活动予以规范,违反规定并导致产生救援费用者,需自行承担一定救援费用。其中,救援收费区域的范围明确为“禁止通行、没有道路通行或者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区域”。
陕西:驴友探险未提前备案将受罚
2016年4月1日起实施的《陕西省旅游条例》规定,组织驴友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地方或者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开展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提前五天备案。如造成严重后果,组织者将面临最高二万元罚款,明知组织者未依法备案,参与者也将被处以最高二千元罚款。
广西、广东、山东:违法组织驴友出游将被受罚
这三省的旅游条例,均提到了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组织旅游的名义,利用微信、博客等社交平台或者行业协会、学会、车友会、驴友会、俱乐部等形式,从事旅游经营业务。按照旅游法规定,这些行为将会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