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改革仍需加鞭
时间:2018-08-06 10:36来源:网络整理编辑:飞鱼
新三板改革仍需加鞭
文/《中国民商》记者 姜懿翀
到今年7月15日,新三板新交易制度已正式上线运行半年。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发布的报告,改革取得的成效还是比较显著的。
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半年报显示,改革半年以来,新三板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改善,挂牌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允性显著提升;市场交易秩序明显规范,异常交易、极端价格大幅减少,“钓鱼单”行为、“乌龙”交易行为等得到有效遏制;做市转让制度优势得以发挥,盘后协议转让需求得到满足。
虽然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更应看到,新三板改革依然处于进行时。尤其是如何破解新三板市场成交量大幅萎缩的难题?市场交易的持续低迷,挂牌公司和总市值大规模下降,已经严重弱化了新三板的融资交易功能,严重制约了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加快改革步伐,重振市场信心。
交易制度改革见成效
今年1月15日,新三板正式实施新的交易制度——集合竞价和盘后协议转让制度。新三板上线的竞价交易,为不连续竞价交易——创新层1400余家企业,每天竞价5次;基础层近1万家企业,每天竞价1次。
对于新交易制度实施的效果,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负责人给出的打分应该在80分以上。该负责人表示,虽然市场成交量、成交金额同比有所下降,但总体上看,新交易制度实施后,市场运行质量有所提升,改革符合制度设计预期,为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首先,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改善,挂牌公司股票价格的公允性显著提升。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已产生集合竞价成交价的股票中,估值畸高、畸低的股票数量下降13.47%;集合竞价股票买卖价差有所收窄,平均买卖价差为12.45%,较原协议转让股票下降6.19个百分点。
新交易制度实施后,日内振幅在10%以上且该情形累计发生超过20个转让日的异常波动集合竞价股票仅出现1只,改革前,这类股票多达172只,异常波动股票数量明显减少。
集合竞价方式下,投资者订单拥有价格改善机会(即以优于申报价格的价格成交),新交易制度实施以来,有32.29%的投资者订单得到了价格改善,平均价格改善幅度(即成交价格优于申报价格的幅度)为4.73%,价格改善效果明显。
其二,伴随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持续完善,市场操纵成本和操纵难度大幅提升,交易秩序明显规范。如原协议转让方式下的1分钱极端价格、“钓鱼单”行为等市场乱象得到有效遏制。由于成交方式和订单类型得以简化,投资者“乌龙”交易行为得以有效避免。
值得一提的是,新交易制度下做市股票收盘价抗操纵性得到提升。本次交易制度改革将做市股票收盘价优化调整为最后一笔成交前15分钟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调整后的做市收盘价较当日盘中成交量加权平均价的偏离幅度下降近25%。
其三,为解决市场广泛关注的做市转让方式下投资者大宗交易需求无法实现问题,新三板此次交易制度改革为做市股票配套了盘后协议转让制度。全国股转公司认为,改革实施半年来,这一制度的实施效果十分明显。
主要表现在:新交易制度实施后,原做市盘中单笔成交10万股或100万元以上的疑似约定交易,由制度改革前的日均2013.21万元下降到日均164.25万元,同时,做市盘后协议转让日均成交金额达5203.27万元,是原盘中疑似约定交易投资者真实交易需求的5.17倍。
特别是原做市挂牌公司收购难问题亦通过盘后大宗交易得到有效解决。统计显示,截至6月底,做市挂牌公司已完成的收购事项中,基本全部通过盘后大宗交易实现交割。原做市股票因收购实现障碍被迫变更为协议转让方式的困境已经不复存在。
融资交易功能持续弱化
在新三板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目前存在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是,新三板1月15日实施交易制度改革以来,流动性持续萎缩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缓解。三板做市指数自2017年3月反弹之后,则一路“跌跌不休”,在去年11月创出上市以来的新低后,到《中国民商》记者发稿,依然没有止跌的迹象,7月20日盘中一度洞穿814点。
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1-6月,新三板交易额为765.2亿元,仅为2017年同期1245.51亿元的61.44%。从单月来看,1-6月每月交易额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其中3月份金额不足去年同期一半。
除了交易额大幅萎缩,成交价也在不断地“打折”。今年上半年,新三板单月成交均价彻底跌落5元/股,去年同期为5.06-6.43元/股。今年4-6月份单月平均交易价格分别为3.53元/股、3.83元/股和3.82元/股。